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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规划(2022-2027)方案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北京时间2022年6月15日(农历2022年5月17日),星期三,海南省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规划(2022-2027)方案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规划(2022-2027)方案,现公开遴选1家企业负责相关事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文昌市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内容与要求,制定未来五年纲领性、具体性及可行性行动计划与方案。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经营范围涵盖咨询相关内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及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证明);

  4.近三年承担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咨询服务(需提供咨询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有与提供本咨询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熟悉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具有相关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人数不少于3人。

  7.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8.工作业绩。近三年(2019-2021年)关于制定营商环境规划方案相关咨询服务。

  (三)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0日(3个工作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文昌市清澜开发区惠民路112号文昌市政府大院东副楼315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文昌市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规划(2022-2027)方案”,邮编57130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总报价不超过9万元,超过范围的按作废处理,本次遴选以报价、近三年工作实绩、疫情期间工作便利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承担单位。

  (五)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

  (六)遴选确定的咨询服务机构要对审查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固投室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联系人:黄怡娇,电话:63330751。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来源: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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