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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22-06-27
  北京时间2022年6月27日(农历2022年5月29日),星期一,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向基层延伸。

  为深入贯彻落实虹口区委、区纪委“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在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实际,紧扣主体责任,探索完善机制,逐年持续向各所、队、基层支部等延伸“四责协同”机制,注重微制度提炼孵化并推广至各所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四责协同”全覆盖,共筑“防火墙”。

  积极探索基层所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全覆盖延伸“三步走”,将“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分层逐步延伸至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基层党支部,实现“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全覆盖。研究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基层延伸单位落实“四责协同”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全局各级党组织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形成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

  紧盯关键环节,快推微制度显成效。

  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聚焦信用约束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由江湾市场监督管理所先行先试制定《江湾市场监督管理所企业信用监管操作规范(试行稿)》,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局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方案的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统一各市场所在采取“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措施时的认定要求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其中,“允许企业修改公示、不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认定要求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续制定的《关于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相关要求基本相同。

  强化结果运用,项目推进重制度孵化。

  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四责协同”向基层单位全覆盖延伸工作,加强上下协同和制度孵化,注重在项目制定和落地过程中,探索局领导项目与基层所项目协同联动、基层所试点形成微制度、全局推广微制度成功经验等三结合,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权力运行,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阶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及时总结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做到发现一个好做法、孵化一个微制度、促进一项好成效,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来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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