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灵活执行解除两艘渔船扣押用“活水养鱼”助企纾困-海南政企信息-政公网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湖北 湖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海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星座 展会 企宣
当前位置:首页 > 海南政企信息
海南二中院灵活执行解除两艘渔船扣押用“活水养鱼”助企纾困
发布时间:2022-07-16
  北京时间2022年7月16日(农历2022年6月18日),星期六,海南省儋州市[聚焦“能力提升建设年”暨深化拓展“查破促”活动]海南二中院灵活执行解除两艘渔船扣押用“活水养鱼”助企纾困。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营造“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海口海事法院,在儋州市白马井镇码头开展“诚信兴商你我共筑”执行活动,对两艘渔船进行解除扣押,并将其交还给民营企业继续运营,让渔船物尽其用、增值增效,助企纾困。

  儋州某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与儋州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业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渔业公司拖欠借款,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金融机构而引发纠纷。该案经海南二中院审理,判决渔业公司向金融机构归还借款本金2365.5万元及利息等。

  因渔业公司逾期未还款,金融机构申请强制执行。海南二中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渔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按照判决确定的内容自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渔业公司因未履行还款义务,海南二中院依法对渔业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过程中,海南二中院依法委托海口海事法院协助扣押、拍卖渔业公司名下两艘渔船。因案外人李某对上述两艘渔船提出异议,通过法律途径另行主张权利,渔船权属争议尚未解决,拍卖中止。

  海南二中院执行法官深入了解渔业公司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并详细了解被扣押的两艘渔船的现状。考虑到两艘渔船查封、扣押时间较长,扣押中渔船无法离港正常使用,难以充分发挥其功能和经济效用,若继续扣押不仅会降低该财产的价值,也会对金融机构权益的实现造成影响。

  为妥善处理该案,使查封、扣押财产能够物尽其用,最大限度保障渔船正常运营,避免资源浪费,海南二中院根据渔业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在法律范围内采取“活水养鱼”的方式积极助企纾困,提高渔业公司偿债能力,对两艘渔船采取“活封”措施,并依法委托海口海事法院协助解除对两艘渔船的扣押。

  办完两艘渔船的解除扣押手续后,海南二中院执行法官将两艘渔船交给渔业公司保管使用,并告诫渔业公司,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诚实守信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要求其诚信经营,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将运营收益及时支付到海南二中院执行账户,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债务。渔业公司表示将积极运营渔船、努力偿还债务,并对海南二中院“有温度”的执行表示感谢。

  海南二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海南二中院灵活采取处置措施,保障查封财产物尽其用,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便利,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通讯员罗凤灵王浪声编辑朱建花)

  (来源: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