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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7-31
  北京时间2022年7月31日(农历2022年7月3日),星期日,广东省东莞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发布会。

  7月29日上午,东莞市举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东莞市共侦破57起养老诈骗案件,打掉35个养老诈骗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308人,破案率100%,查封、扣押、冻结各类涉案财产高达5000余万元。


  会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专项办常务副主任李汉容,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成鹏,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蔡树伟,市卫生健康局保健局局长余锐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石金生围绕各自单位承担职责,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新闻办副主任何碧怡主持会议。

  依法严惩犯罪,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会议指出,从今年4月份开始,党中央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东莞市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组建了由1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杰钊担任专项办主任,全市各镇街(园区)均成立镇(园区)一级专项办。结合东莞实际,专项办制定出台11项制度机制,确保工作有措施、有抓手。

  市专项办对养老诈骗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坚决有力的打击效能确保养老诈骗案件“动态清零”。对全市近3年来的积案开展统一管理、集中攻坚,对新发的养老诈骗案件定期研判,全程跟踪,保证每一起积案和现案都有人办、有人管,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明显上升。截至目前,全市共立养老诈骗案件57起,涉及销售“养老产品”45起、涉及代办“养老保险”4起、涉及投资“养老项目”3起、涉及开展“养老帮扶”2起、其他3起。侦破57起,打掉35个养老诈骗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308人,破案率100%,查封、扣押、冻结各类涉案财产5000余万元。

  营造强大声势,筑牢反诈宣传防线

  市专项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药店和大型商场等重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排查和重点约谈3000多家次,严格推行专区专柜专卖,同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决整治故意虚假标识、夸大宣传、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对全市49家养老服务机构、460多家从事养老相关服务的机构、8家备案登记但未实际运营的养老企业全面排查,刻画养老服务机构风险“画像”,确定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以案促建,对发现的行业漏洞和治理短板,制发公安提示函和司法建议书共28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实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

  市专项办把平安文化建设和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有机融合,通过各类新媒体发布信息,设立东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化的宣传声势。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深入社区、公园等老年人活动多的场所,向老年人说明分析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及时传递各种防诈骗知识。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运用专题节目、释法说理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案件进行深入解读,不断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悬挂宣传横幅和海报9万多条,派发宣传资料80万多份,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讲座”等宣传活动610余场次,各类网络宣传点击量、阅读量、转发量达3500多万次。

  公布三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市专项办开设群众举报通道,把涉养老诈骗线索纳入《东莞市扫黑除恶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奖励范围,涉养老诈骗线索最高奖励20万元。制定《东莞市涉养老诈骗线索管理工作指引》,对全部线索实行闭环管理,确保群众举报的每条线索都核实到底,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全市共承办全国12337平台线索31条,办结25条。接收群众举报线索16条,办结12条。依托全市12315消费者举报平台,将排查出的可疑线索逐条过筛,由公安机关落地核查,共挖出12条线索进行立案侦查,相继破获多起大要案件。

  在“同心思纬公司”诈骗案中,该案涉嫌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实施诈骗。6月11日,市专项办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组织20个抓捕组共150余名警力,分赴9个省市集中收网,共抓获“同心思纬公司”诈骗案团伙犯罪嫌疑人52人;查封涉案门店16间,成功冻结、追缴一批非法资金。

  在“唯骆士公司”诈骗案中,以龚某峰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以销售“养老产品”的方式进行养老诈骗犯罪活动。市专项办最终抓获嫌疑人50人,查封涉案门店13间。

  在侦破“添越实业公司”诈骗案时,市专项办重新梳理、分析案件证据链,找准案件突破口,打通阻碍案件进展的难点、堵点,最终抓获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的2名犯罪嫌疑人,查封涉案房产18套。

  热点问答

  请问市公安局,今年以来,东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涉养老诈骗的主要类型、表现形式有哪些?如何防范?

  答:今年以来,根据目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来看,我市涉养老诈骗的主要类型有以下两种:一是销售“养老产品”类,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公司化运营,在各镇街开设实体门店,先以免费体检、免费体验产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关注,再通过嘘寒问暖拉近关系,最后采取故意夸大顾客身体病症、保健产品功效、周期服用促进康复等手段,以养生讲座、会议营销、消费返利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产品;二是投资“养老项目”类,主要表现形式为通过宣传虚假投资项目,以参加活动、讲座、旅游、高额返利等形式诱导老年人进行项目投资,达到骗取老年财物的目的。

  要从如下五方面提高防范意识:一是要多关注政府官方的反诈宣传,多了解养老诈骗的手段特征,防止落入骗子圈套;二是要保护好个人隐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三是要端正养老保健理念,抵制小恩小惠诱惑,避免盲目跟风;四是提醒广大年轻人,平时要多关心家中老人,形成真正有效的陪伴,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五是发现涉养老诈骗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请问市民政局,在打击整治养老服务场所涉诈问题上,如何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答:我们多措并举,全面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一是出台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制定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养老机构收费项目。二是联合协作,强化行业自律。市民政局推动建立市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协调机制,指导成立东莞市养老产业协会,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稳步有序发展,有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规范自身行为。三是强化督查,落实日常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对养老机构检查督导行动,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管理,着力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提升优质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最大限度挤压养老服务诈骗空间。四是实行巡防,做好慰问工作。市民政局结合今年民生十件实事中“模拟家庭”工作,组织善心家庭或者社工对我市独居老人开展每月两次的慰问和探望活动,搭建社会力量和独居老人的关爱联系,防范针对独居、留守老年人的诈骗。

  同时,全市33个镇街、园区均铺开了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市13008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服务。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要的同时,自然形成了一日一探访的机制,可及时掌握老年人居家情况,增加对老年人的陪伴及沟通交流,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请问市卫健局,东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市卫健局如何结合工作职责,采取了哪些措施帮助老年人在日常活动、看病就医中防范诈骗风险?

  答:一是加强宣教,提高老年人防诈能力。充分利用卫生健康系统媒介,结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疫苗接种、银龄安康行动、“智慧助老”、“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活动,对老年人“点对点、面对面”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委托媒体制作了《打击整治老年防诈骗主题宣传视频》,通过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针对老年人群体精准开展反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开通“防范养老诈骗东莞在行动”专区,设计专区形象标识,并开设“最新动态、反诈骗知识”两个阅读栏,将全市5月份以来制作的防范养老诈骗稿件和科普素材一键集纳,方便老人等阅读、掌握相关知识。专区开设以来,阅读点击量、转发量超过48.2万人次。

  二是加强执法,消除老年人被诈隐患。一方面对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开展线索摸排及查处工作。另一方面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各镇街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养老诈骗等行业乱象,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老年群众健康权益。

  请问市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涉诈行为表现主要有哪些?老年人在选购、食用保健食品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如何防范被骗?

  答:根据目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来看,涉养老诈骗的主要类型有以下九种:1、“名医义诊”:冒充名医专家,夸大病情,推销产品。2、免费旅游:用送礼品,免费旅游噱头吸引购买。3、价格虚高:贵的就肯定好?错信把辛苦钱搭进去了!4、夸大功效:“药到病除”“高科技”“祖传秘方”不可信。5、情感推销:像子女一样嘘寒问暖推销保健食品。6、免费体检:打着免费体检的幌子,实则编造报告哄骗上当。7、先免后加:先免费试用,再宰你,加价推销。8、饥饿营销:以数量有限,机会难得的措辞诱骗付费。9、健康讲座:健康讲座为假,举手之“捞”为真。

  老年人在选购、食用保健食品时要注意防范被骗:一是要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二是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正常饮食;三是选择保健食品,必须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并按标签说明书食用,切勿盲目食用;四是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有效的销售凭据,认准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

  (来源: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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