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 北京 | 重庆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甘肃 |
贵州 | 湖北 | 湖南 | 河北 | 黑龙江 | 河南 | 海南 |
江苏 | 江西 | 吉林 | 辽宁 | 内蒙古 | 宁夏 | 青海 |
上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天津 | 新疆 |
西藏 | 云南 | 浙江 | 星座 | 展会 | 企宣 |
当前位置:首页 > 黑龙江政企信息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召开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
发布时间:2022-08-11 |
北京时间2022年8月11日(农历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召开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8月10日下午,前进区召开第八次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肖武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第九次全国、第八次全省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由司法局局长杜新向各成员单位对《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年规划(2021—2025年)》进行解读,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肖武民对普法工作做出要求。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责任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工作,紧扣普法目标,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服务,使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律熏陶。要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强化普法责任。要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动责任化落实。 会议强调,要聚焦工作重点,推动“八五”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部门要在更高起点上研究谋划、组织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八五”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宣传浓厚氛围。要紧扣服务发展大局,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先行,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民法典,并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压实落靠责任,在抓好行业部门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面向社会抓好本行业部门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有力推动形成全民普法工作的新格局。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实施,注重统筹推进,确保“八五”普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健全保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建全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切实以更强的担当,争取更大的作为,为奋力谱写“一区五地”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 |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转到电脑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