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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贡县:“点单式”宣讲,为县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送法 |
发布时间:2022-03-27 |
北京时间2022年3月27日(农历2022年2月25日),星期日,西藏昌都市左贡县:“点单式”宣讲,为县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送法。 为深入贯彻市委、县委“千名干部进千村法律知识送万家”统一部署要求,推动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左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采取“点单式”宣讲,面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开展精准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推动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左贡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法制保障。
宣讲中,围绕特种设备、消费维权、价格监管、食品药品、信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以案释法,细致宣传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与市场主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讲清楚相关法律条文中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业务、消费者权益维权的解决途径等,讲清楚哪些情况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常见问题如何解决等,接地气、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宣讲受到了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热烈欢迎。 宣讲中要求,一是各市场主体经营业主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环境整治、场所消杀、换气通风、佩戴口罩、安全距离、扫码登记、体温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严防漏管失控;二是诊所药店必须做好“四类药”登记工作,医师药师不在岗不得开具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三是各市场主体经营业主要严格落实价格监管相关法规,商品标价签或价目表须包含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并提醒经营者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变相涨价、捏造散布价格信息等不正当行为。 宣讲中强调,市场主体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市场未明码标价、产品过期等不合规行为。 此次法制宣讲,通过聚焦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突出精准靶向服务,宣讲价格监管、消费维权和信用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引导市场主体提高政策法规知晓率,提升高质量发展和自律水平,有效规避经营风险、防止和纠正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推动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构建了更加诚信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 (来源:西藏昌都市左贡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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