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22年3月28日(农历2022年2月26日),星期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联合开展长江禁渔市场清查执法行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为切实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力度,从市场环节进行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南明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市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贵阳贵安长江禁渔市场清查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一是重点检查渔樵水产品交易市场、相关餐饮场所及流动摊贩,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打击违法出售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对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乌江野生鱼”等为噱头的营销广告、标语、菜单等进行清理取缔,对“斑鰒”“娃娃鱼”“鲟鱼”等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否采取标识进行管理;二是逐户检查南明区贵钢和万东花鸟市场渔具经营场所,打击制造、销售“电毒炸”工具和禁用渔具行为;三是大力宣传《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渔期”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积极向经营户宣传讲解我区长江“十年禁渔”行动禁捕文件相关规定,并告知违规销售的法律后果。
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14人次,检查水产品经营店32户、渔具经营店22户,查获禁用渔具伞型地笼网2个、尺寸小于5cm刺网3张、爆炸钩(盘钩、夹饼钩)70余个、拟饵复钩29个,拟立案调查1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未发现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执法打击的警示性及震慑性,有力打击了非法销售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增强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下一步,专班将继续加强调度,进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严查销售禁用渔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持续巩固我区“十年”禁捕效果,全力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来源: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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