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公安系统开出首张“首违不罚”告知书-浙江政企信息-政公网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湖北 湖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海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星座 展会 企宣
当前位置:首页 > 浙江政企信息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公安系统开出首张“首违不罚”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9-08
  北京时间2022年9月8日(农历2022年8月13日),星期四,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公安系统开出首张“首违不罚”告知书。

  日前,柯桥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房屋出租人李某、房屋租赁中介人叶某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的流动人口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可给予每人100元的数额处以罚款。后经调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公安机关对当事人采取签订告知书的方式警示教育,不予行政处罚。这也是全市公安系统开出的首张“首违不罚”告知书。

  据了解,我区于今年8月30日起施行《绍兴市柯桥区公安行政违法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规定“首违不罚”应当同时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3个条件,初次违法是指近两年内在浙江省范围首次违反同一公安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其中,“首违不罚”目录清单主要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娱乐场所管理、互联网营业场所管理等12个领域,涵盖了53项轻微违法行为,其中8项是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高频轻微违法行为。

  “首违不罚的初衷不是一罚了之,而是给予一定的容错空间,最终通过劝导、教育等指导手段帮助当事人作好整改。”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来源: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