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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来穗局以“三坚持”为导向全力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工作 |
发布时间:2022-03-30 |
北京时间2022年3月30日(农历2022年2月28日),星期三,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来穗局以“三坚持”为导向全力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市、区《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坚持以“高站位部署、综合性治理、全覆盖宣传”为导向,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
一、坚持高站位部署,严格落实整治工作职责 一是迅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按照市、区的相关文件要求,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市、区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广州市发生的2起涉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并与各街道综合保障中心主任就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和充电设施建设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切实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迅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以区来穗人员和网格化办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方案》到各街道综合保障中心,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范围、工作目标、整治标准,强调细化任务分工。要求各综合保障中心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引导出租屋业主、承租人重视风险问题,对存在着电动自行车不按规范充电及停放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综合性治理,狠抓整治责任措施落实 一是大力推进城中村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迅速组织各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开展本区域城中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情况普查,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并分类、分步骤制定计划,明确建设完成时限、数量等任务内容,可采用“充电桩+充电柜”方式,合理利用自行车存放处或已有设施,运用市场化运营服务,整体推进建设工作。目前荔湾区现有充电设施77处1342个,计划2022年底完成建设50处495个。二是主动出击加大出租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问题整治力度。要求各综合保障中心联合街道城管中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大力整治出租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特别是“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问题纳入出租屋日常巡查的重点内容,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问题,要督促出租屋业主或承租人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告知相关执法部门查处,确保不留隐患。截至目前,全区组织排查行动累计851次,累计出动力量5362人次,联合相关部门执法223次;排查出租屋1.5万多套,发现安全隐患972宗,现场整改安全隐患728宗,告知职能部门82宗,完成整改783宗。 三、坚持全覆盖宣传,筑牢消防安全思想防线。 一是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将市来穗局下发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典型案例资料转发微信工作群,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出租屋主和来穗人员认识到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后果。二是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引导。利用街道现有的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资源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宣传;并在物业小区,居民大楼出入口处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提高居民群众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意识。全区各街道累计滚屏播放1.5万多次;更新宣传栏165期次。三是加强出租屋日常巡查。各街道综合保障中心重点对城中村的出租屋进行巡查,对城中村的来穗人员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讲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私自改装的火灾危险性;并派发各类宣传单张8千多份,提高来穗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来源: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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