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 北京 | 重庆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甘肃 |
贵州 | 湖北 | 湖南 | 河北 | 黑龙江 | 河南 | 海南 |
江苏 | 江西 | 吉林 | 辽宁 | 内蒙古 | 宁夏 | 青海 |
上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天津 | 新疆 |
西藏 | 云南 | 浙江 | 星座 | 展会 | 企宣 |
当前位置:首页 > 陕西政企信息 |
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教科局开展疫情防控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
发布时间:2022-11-24 |
北京时间2022年11月24日(农历2022年11月1日),星期四,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教科局开展疫情防控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疫情劝导暖人心小小付出有大爱。 11月23日,潼关县教科局在包联路段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身穿“红马甲”,化身防疫宣传劝导员,深入包联路段的商铺、超市等公共场所,为群众讲解最新的防控政策,给未佩戴口罩的群众免费发放口罩,讲解佩戴口罩的重要性,并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倡议书。 此次活动倡导广大居民不聚集、不扎堆。不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外出,自觉配合所在社区(村)的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出行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手上消毒用品;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候检时服从现场安排,有序排队并保持安全距离,检测后立即离开;不瞒报、不漏报。接受流调时,如实报告个人信息和行动轨迹。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外地来(返)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加强健康监测。如您和家人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及时居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若症状明显加剧,及时到正规医院检查,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官方媒体了解疫情相关信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同心抗疫、共克时艰,尽快阻断病毒传播,共同守护健康家园。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政府) |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转到电脑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