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新疆政企信息-政公网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湖北 湖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海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展会 企宣
当前位置:首页 > 新疆政企信息
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1-21
  北京时间2023年1月21日(农历2022年12月30日),星期六,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隐患意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月18日,吉木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村“大喇叭”讲出道路交通安全最强音。

  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农村特点,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大喇叭”,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提醒农民农村道路照明条件较差,特别要注意夜间行车安全,确保机动车照明、喇叭等机车设备完好,车尾部张贴反光贴对自身及其他车辆都能够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农村地区老年人驾驶电动车、三轮车的数量较多,但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的比例较小。民辅警劝导农民秉持对自身对家庭负责任的态度,坚决拒绝侥幸心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积极倡导“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此次通过农村“大喇叭”传播交通安全活动,共出动警力12人、警车4辆、受教育群众30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远离事故、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人民政府)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联系客服 Email:16933431@qq.com QQ:16933431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