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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巡查发现多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
发布时间:2023-02-04
  北京时间2023年2月4日(农历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广西崇左市大新县露天焚烧秸秆案件。

  为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减少秸秆焚烧污染,大新县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工作。目前,已立案26起,罚款16500元。


  雷平镇

  案例一

  1月11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那岸村板咘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农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农某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二

  1月20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三伦村渠月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凌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凌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三

  1月26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振兴村甫留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闭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闭某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四

  2月1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三伦村庭弄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梁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梁某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五

  2月1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品现村东红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李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李某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六

  2月1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中军村康增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农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农某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七

  2月2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后益村那弄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黄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黄某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八

  2月3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新立村逐楷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刘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刘某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九

  2月3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新立村逐楷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农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农某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十

  2月3日,雷平镇执法人员在新立村啥兰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凌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凌某某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恩城乡

  案例一

  1月9日,恩城乡综合执法队巡查时发现黄某某在大新县恩城乡新圩村那弄屯农地露天焚烧秸杆。随后当事人黄某某、执法队员和村委会干部多方人员扑灭了焚烧引起的明火。综合执法队对当事人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二

  1月27日,恩城乡综合执法队巡查时发现,黄某某在大新县恩城乡新合村古亮屯农地露天焚烧秸杆,综合执法队及时制止,对当事人进行训戒教育并依法立案处以500元罚款。

  昌明乡

  案例一

  1月28日,昌明乡执法人员在昌明社区武军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农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农某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二

  1月29日,昌明乡执法人员在昌明社区上古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赵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赵某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三

  1月29日,昌明乡执法人员在昌明社区上古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赵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赵某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四

  1月29日,昌明乡执法人员在新民村更邓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何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何某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龙门乡

  案件一

  1月23日,龙门乡执法人员在社区那么街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朱某某,焚烧面积约10亩,处于500元罚款。

  榄圩乡

  案件一

  1月9日,榄圩乡执法人员在上吉村内利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农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农权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二

  1月31日,榄圩乡执法人员在康谭村汤塘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冯某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冯某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桃城镇

  案例一

  1月24日,接群众举报北三村新力屯有人焚烧秸秆引发火灾,我镇立即成立工作组前往处置,现场抓获点火人农某某,并当场对农某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二

  1月29日,接群众举报松洞村那克屯有人焚烧秸秆引发火灾,我镇立即成立工作组前往处置,现场抓获点火人欧某某,并当场对欧某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宝圩乡

  案例一

  1月29日,宝圩乡执法人员在宝圩社区十组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刘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刘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二

  2月2日,宝圩乡执法人员在景阳村逐测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农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农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那岭乡

  案例一

  2月3日,那岭乡执法人员在那廉村新圩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农某,执法人员当场对农权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全茗镇

  案例一

  2月1日,全茗镇执法人员在乔苗村农家屯巡查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抓获点火人农海林,执法人员当场对农海林进行训诫教育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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