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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开展禁燃秸秆环境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02-04
  北京时间2023年2月4日(农历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开展禁燃秸秆环境整治行动。

  “您于2023年1月31日在六审村田地燃烧秸秆,现在我们依法对您进行处罚。”2月1日,在宁明县东安乡六审村,该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与违法燃烧秸秆的村民对比卫星抓拍图像,并依法登记相关信息,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和相应处罚。该涉案村民连连点头接受执法人员的教诲,并表示今后将牢记此次教训,坚决抵制燃烧秸秆行为。

  近年来,宁明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和提高优良天数比率为主要目标,结合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主要问题,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攻坚行动。

  据了解,宁明县明确秸秆禁烧执法部门和单位责任,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和完善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深入田间地头向村民宣传禁烧政策。截至2月1日,全县共查处案件21起,其中责令整改4起、立案处罚17起。

  有“堵”又有“疏”。宁明县在开展环境整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同时,因地制宜推广、复制成熟的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模式,建立村级秸秆临时堆放转运点,并加强蔗叶离田全流程、清单化管理,解决农民群众秸秆处置利用的问题,确保不误农业生产,保障春耕生产有序进行。(凌瑗)

图为县执法人员对燃烧秸秆人员进行处罚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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