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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全国首例古村落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修复执行案执结 |
发布时间:2023-02-10 |
北京时间2023年2月10日(农历2023年1月20日),星期五,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全国首例古村落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修复执行案执结。 2月6日,记者从县人民法院获悉,全国首例古村落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修复执行案执结,“三公旧第”门楼修复工程合格,通过修复验收。县人民法院院长童溪水参加座谈。
当天,县“三公旧第”门楼修复验收组一行深入合市镇湖坊村下洋组“三公旧第”门楼修复现场,细致察看修复工艺,与当地群众亲切交流,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询相关参与部门和当地群众意见。 据了解,2020年4月11日—27日,琉璃乡波源村西岸组一门楼“甲第里”石匾和合市镇湖坊村下洋组一门楼“三公旧第”石匾被盗窃,在盗窃过程中造成石匾摔断以及门楼整体性垮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甲第里”“三公旧第”门楼修复费用103539.61元以及功能性损失300000元。 该案判决生效后,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日进行了案件执行立案,并积极探索创新古村落修复执行机制,以公益信托合同方式委托思华基金会管理和监督使用案涉人文遗迹修复资金,邀请县住建局、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信托合同监察人;在当地合市镇党委的领导下,合市镇人民政府以招标方式选定了施工队伍,县住建局安排县古村落保护开发中心和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协会制定了修复方案并提供修复技术指导,县人民法院委托思华基金会和公益信托合同监察人参与了修复过程监督,按照“参照原貌、修旧如旧”的修复原则,共同做好被损害古村落保护的“后半篇文章”。 (来源: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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