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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新区法院公开选聘10名特邀调解员
发布时间:2023-02-27
  北京时间2023年2月27日(农历2023年2月8日),星期一,甘肃省兰州市新区法院公开选聘10名特邀调解员。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选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特邀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3.在调解平台上按照要求进行纠纷调解,制作相关调解法律文书,录入案件信息等相关工作;4.其它应该由调解员完成的工作。

  二、岗位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忠于职守,公平公正,认真负责;

  3.遵守调解工作的相关规定;

  4.服从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管理规定。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特邀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社情民意,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可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调解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二)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聘

  1.退休党政机关干部;

  2.教师等专业人士。

  (三)以下人员不得担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治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根据《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补助办法(试行)》执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

  3.报名地点: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人:叶生龙电话:0931-5170036

  (二)报名选聘特邀调解员的人员,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特邀调解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经验和专业水平的文件资料(任职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和筛选由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笔试、面试考核,经研究确定入选的特邀调解员名单将予以公示。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4日

  (来源:甘肃省兰州市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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