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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2022年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
发布时间:2023-04-28 |
北京时间2023年4月28日(农历2023年3月9日),星期五讯: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2022年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财”笔绘答卷聚力促发展。 2022年,我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收入、稳支出、防风险、重绩效、强管理,实施提升效能、注重精准、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发展。 财政收支大幅增长,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开辟绿色通道,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财税部门衔接协作,加强重点企业、重点税收分析研判和监控,强化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在转移支付、债券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争取到位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3.3亿元、债券资金12.1亿元,全市实际总财力达到74亿元,较上年增长28亿元,充沛的财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37亿元,较上年增加7.1亿元,增长41.2%;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7亿元,较上年增加12.44亿元,增长7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1亿元,较上年增加15.1亿元,增长41.7%。 积极释放政策效应,助力经济发展呈现新活力。通过“减、免、缓、退、抵”等方式,重点聚焦光伏、风力发电及盐湖化工等行业,及时召开退税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在退税流程上优化办理环节,确保退付“直达快享”,为企业退税、减免、缓缴税费39.6亿元,其中留抵退税35.5亿元,减免、缓缴税费4.1亿元。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41亿元,重点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冷链物流、外经贸易、地方特色产业及中小企业发展。安排各类基础设施专项资金10.31亿元,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围绕提升城市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全力保障交通、水利、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制度机制,做到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竿子插到底”,确保各项资金在第一时间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直达企业,共收到直达资金指标46105万元,支出41022万元,支付率88.98%。 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构建经济新格局新体系。安排资金5.8亿元,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清洁取暖、生态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等一批生态项目建设实施。安排资金2.46亿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转型,推动盐湖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和光伏、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安排各级支农资金3.36亿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大力支持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有机肥厂建设、农家餐饮、“以工代赈”等重点工程39项。安排各类惠农补贴资金1.13亿元,有力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就业增收。成功入围中央2022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名单,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争取到位中央资金3.5亿元,市级安排配套资金2041万元,制定《格尔木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有26个项目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安排资金5.86亿元,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保教岗位服务。安排资金6.15亿元,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703元/月和5676元/年。安排资金5.63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和省县共建特色专科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7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1030元/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680元/年。安排资金1.58亿元,足额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困难群众慰问等资金需求。安排资金2.48亿元,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物资采购等资金需求。全年民生支出41.28亿元,占总支出的80.3%,较上年增加12.4亿元。 改革创新夯实基础,财政管理取得新成效。建立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经过一年的调试完善和功能模块开发补充,实现业务流程全覆盖,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把事前预算绩效评价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实现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价全覆盖,全市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设定率达到100%,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资金量达到17.7亿元,增长103%,并首次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纳入评价范围,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连续四年在省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地区。全面落实惠农惠民财政补贴“—卡通”发放与监管统管工作,发放资金2.01亿元,惠及群众9.41万人次。充分落实“财随事转”原则,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较上年增加525.5万元,有效解决基层在疫情防控、办公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基层保障性投入进一步增强。 (来源: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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