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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5-02
  2023年5月2日(农历2023年3月13日),星期二讯: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4月26日,黄陵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晓惠、牛亚军、张永强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郝小伟,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惠建国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黄陵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请假规定(草案)》《黄陵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郝小伟、县水务局局长赵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胜利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对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惠建国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监督渠道的一项探索性创新工作。履职人员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讲发展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评议意见,真心实意地接受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可行,整改上求真务实,立行立改,夯实为民情怀。其他部门也要举一反三,锚定目标,理清思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要不断总结开展履职评议的经验做法,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加快黄陵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

  (来源: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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