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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交警会同市创城办、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约谈2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3-06-02
  北京时间2023年6月2日(农历2023年4月15日),星期五讯:文明城市创建|龙口交警会同多部门召开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约谈会。

  共享单车作为便民出行的绿色出行方式,已深受市民的青睐,但在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随意停放,驾驶人不佩戴头盔,违法载人等问题给我市的文明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

  为加强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压实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1日上午,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市创城办、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约谈2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

  约谈会上,交警大队负责人指出了共享单车在我市东西城区、南山景区、东海旅游度假区等区域使用率高,驾乘人员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为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了我市文明城市的形象。

  会议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一是要履行企业主体职责,完善管理机制,担负起管理和监督的责任,科学合理地设置投放点和投放数量,实现片区化责任制,确保共享单车有序、规范停放;二是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大科技投入,如安装“智能头盔”,开通交通安全语音提示等,通过科技手段精准解决“头盔脏、漏雨,市民不愿带”、“雨天停放时头盔变水盆的尴尬”等实际问题,提高市民佩戴头盔的积极性;三是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做到扫码乘坐时“温馨提示”到位,进一步引导广大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杜绝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此次约谈,共享单车运营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交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影响城市形象和因缺少头盔造成交通事故的问题,切实消除共享单车行车安全隐患,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信息通报至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由企业对一定时期内存在多次违法的驾驶人的骑行权进行限制。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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