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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关于考试期间实行交通噪声商业摊点经营活动管制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3-06-02 |
北京时间2023年6月2日(农历2023年4月15日),星期五讯:莱阳市关于考试期间实行交通噪声商业摊点经营活动管制的通告。 2023年高考和中考将分别于6月7日至10日和6月13日至15日进行。为维护各考点和考生食宿场所的良好秩序,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在规定时段对有关区域内的交通、噪声和商业摊点经营活动实行管制。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 实行考点门前道路交通管制 6月7日至10日高考考试期间,6月13日至15日中考考试期间,以下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一中高考考点:每科考前1小时至考试结束,科技市场至干休所门口之间旌阳路段,所有通行车辆缓慢通过,严禁鸣笛。 九中北校高考考点:每科考前1小时至考试结束,五龙南路至九中北校南大门路段,富山路九中北校北大门前路段,所有通行车辆缓慢通过,严禁鸣笛。 实验中学、实验二中、府前中学、文峰学校、文昌中学五个中考考点,6月13日至15日考试期间,城厢初中、古柳初中、团旺初中、穴坊初中四个初中会考考点,6月15日考试期间,考点周围路段,所有通行车辆缓慢通过,严禁鸣笛。 二 实行噪声管制 从6月1日至6月14日每晚8时至早晨7时、中午12时至14时,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商家,此间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噪声污染。6月7日至10日、6月13日至15日,各考点500米以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等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鸣笛。 三 实行商业摊点经营管制 6月7日至10日、6月13日至15日,各考点门前200米以内,禁止商业摊点经营活动。 四 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上述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希望各单位及从业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欢迎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积极举报违规行为。 (一)公安局负责: 1.交通管制违规。 举报电话:7268110。 2.商业商铺、流动广告、广场舞、交通设施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110。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1.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 2.商业摊点违规经营。 举报电话:7334450。 (三)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负责: 工业生产及其它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7261196。 特此通告。 莱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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