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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龙口交警持续整治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07-12
  北京时间2023年7月12日(农历2023年5月25日),星期三讯:百日行动|龙口交警持续整治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

  为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连日来,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在辖区持续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大队针对三轮车出行特点和规律,将警力部署到违法行为突出的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以及城区主要路段,重点查处三轮车载人、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闯禁行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宣教工作融入执法管理全过程,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形成对三轮车违法载人严查严处的浓厚整治氛围。

  三轮车违法载人

  “驶”!不!得!

  案例一

  7月11日下午一上班,交警大队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推送的信息,有一辆载5人三轮车于7月11日11时35分在辖区某路口被电子警察查获。接到指令后,二中队立即开展二次精准研判,锁定车辆与驾驶人,并在车辆经过的路线开展查缉布控,于7月11日15时45分,在龙海路将三轮车及驾驶人查获。

  经查,驾驶人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其三轮车载5人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7月10日下午,交警大队六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推送的信息,有一辆载5人三轮车于7月10日11时47分经过七甲镇某村路口时,被电子警察查获。接到指令后,六中队立即开展二次精准研判,锁定车辆与驾驶人,并在车辆经过的路线开展查缉布控,于7月11日16时34分,在七甲镇大街将三轮车及驾驶人查获。

  经查,驾驶人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其三轮车载5人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7月份以来,交警大队共查获三轮车违法载人15起、涉牌涉证12起、酒后驾驶4起,其他违法行为260余起。

  三轮车不是“万能车”,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置安全于不顾,一旦酿成大祸,必将追悔莫及。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三轮车违法载人。

  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1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

  三轮车安全性能差

  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3

  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辆大多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龙口公安交警提醒

  罚款并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为了大家的安全

  人人都要自觉遵守交规

  尤其是三轮车驾驶人

  切记不可搭载乘员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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