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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以政务公开为抓手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新”换“心”
发布时间:2023-12-25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立足小区实际和居民改造需求,秉持公开透明、事务共商原则,以政务公开为抓手,主动公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切实将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

  一、聚焦程序规范,主动公开改造计划

  严格界定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对全市在2005年以前建成使用的小区进行全面摸排,详细登记小区基础信息,构建全方位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数据库。科学确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项目经街道普查申报、区(市)研究、市级审查、省级认定后,根据小区现状和居民意愿,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组织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并通过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枣庄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35个、263.9万平方米,截至目前所有改造任务均已完成,累计完成投资72673万元,惠及居民25368户。“十四五”以来,全市已改造老旧小区511个,改造面积108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0.6万户。

  主动公开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二、聚焦群众参与,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秉承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坚持大家的事一起商量一起干。严格落实“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能改则改、提升类创造条件改”原则,成立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从群众需求出发,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发放问卷、线上APP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群众急难愁盼。坚持“两轮”公示,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确定后,建设单位将改造内容清单和改造标准清单在小区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确定后,各区(市)将设计方案和改造后效果在拟改造小区进行公示,对改造内容、改造标准、改造项目位置、改造后效果等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意见,进行采纳和方案调整,对于不合理意见,联合街道、社区、设计单位进行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近三年来,累计召开各类座谈会40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8万余份、入户调查5万余户,覆盖改造总户数的90%以上,收集意见59万条,采纳意见48.2万条,群众居住环境满意度提升15.9个百分点。

  打造居民议事厅

  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三、聚焦多维融资,着力提升改造效果

  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融资渠道,通过财政资金“补”、专营单位“投”、社会资本“进”、居民出资“贴”、金融机构“助”等方式落实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十四五”以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地方专项债已通过额度为473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3709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6584万元,申请省补助资金10954万元。同时,积极探索整合打包改造项目机制,将配套设施收费、存量资产收益、服务设施运营收益等作为还款来源,通过争取地方专项债、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支持,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制约瓶颈。鼓励培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运营实施主体,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全链条参与改造项目策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坚持共同缔造理念,积极吸引专营单位、社会资本、居民出资改造水电气热基础设施、充电桩快递柜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刘延亮、宁伟、张允)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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